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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基鼎管樁有限公司港口倉儲及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漿生產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發布時間:2018/01/23 環評公示 瀏覽次數:3467

          安徽基鼎管樁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委托合肥市斯康環境科技咨詢有限公司承擔港口倉儲及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漿生產線建設項目驗收監測報告的編寫工作。目前,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編制已完成,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要求,現將擬建項目驗收監測報告的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一、項目簡述

          安徽基鼎管樁有限公司選址于肥東縣撮鎮鎮河濱村,主要從事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漿的生產,達產后,生產規模為年產商品混凝土300萬立方米、干混砂漿40萬噸。2016年8月19日,肥東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發改備【2016】313號文“關于安徽基鼎管樁有限公司港口倉儲及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漿生產線建設項目備案的通知”對項目予以立項。2016年9月,安徽顯閏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編制完成該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2016年9月22日,肥東縣環境保護局以東建審字【2016】197號文對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予以批復,同意安徽基鼎管樁有限公司在肥東縣撮鎮鎮河濱村建設年產商品混凝土300萬立方米、干混砂漿40萬噸項目。

          本項目四周主要為空地及碼頭用地,其中東、南側為空地,西側為碼頭用地、南淝河,北側為豐草路。項目周邊200米范圍內無居民、學校、醫院等敏感目標。

          該工程于2016年9月開工建設,2017年3月商品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線建設項目建成完工。目前,本項目已投入試運營,運行工況能夠達到80%以上,項目生產設備和環保設施運行正常,具備竣工驗收的條件。

          二、工程主要變更情況

          ①為了適應市場需求,干粉砂漿生產線變更為預拌砂漿生產線,因工程變化,不需要設置烘干機。

          ②根據實際需要,原設計建設1棟4層辦公樓(2600m2),實際建設了1棟2層辦公樓(1100m2)。

          ③原每條生產線配備水泥罐、粉煤灰罐各1個,水泥罐每個100m3;粉煤灰罐每個50m3。實際每條生產線配備水泥罐各2個、粉煤灰罐各1個、礦粉罐各1個,水泥罐每個500t、粉煤灰罐每個400t、礦粉罐每個400t(實際生產中計量單位為t)。根據工藝需要,原材料中新增了礦粉。同時根據實際生產需要,原材料存儲周期為1個月,較環評階段存儲周期長,故各儲罐容量增大。

          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為重大變更。本項目減少了烘干工藝, 主要生產工藝未變化,不屬于重大變動;儲罐的容積及數量、原材料的種類存在調整,但產品種類及產量不發生變化,不屬于建設項目性質、規模、工藝、污染防治措施重大變動。故本項目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環保措施

          (一)大氣污染控制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包括24個粉料罐(含12個水泥罐、6個粉煤灰罐、6個礦粉罐)呼吸產生的粉塵、6條生產線(4條商品混凝土生產線、2條預拌砂漿生產線)投料過程產生的粉塵等。工程排放的粉塵主要包括:

          (1)料倉廢氣:水泥罐、粉煤灰罐、礦粉罐大小呼吸產生的粉塵;

          (2)投料工段廢氣:商品混凝土生產線、預拌砂漿生產線攪拌產生的粉塵。

          上述塵源粉塵與產生粉塵的物料化學成分基本相同,本項目設置布袋除塵器,氣體凈化過程中收集的粉塵返回原料或成品中繼續使用。布袋除塵器均為生產線及儲罐自帶,由NFLG廠家提供。

          (二)水污染控制

          項目產生的廢水為廠內員工產生的生活污水,上述廢水進入廠區化糞池處理后,接管進入肥東縣撮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尾水進入店埠河。

          (三)噪聲污染控制

          項目噪聲污染源主要來自于混凝土攪拌生產線、預拌砂漿生產線、攪拌車、除塵器風機等設備噪聲以及交通噪聲。

          (四)固體廢物處理措施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和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其中生活垃圾由環衛清運處置;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回用于生產中,作為原料使用。

          四、驗收監測結果

          1、廢氣無組織排放監測結果:廠界顆粒物的最大濃度監測值為0.296mg/m3,扣除參照點監測值(0.191mg/m3),監控點最大濃度值為0.105mg/m3,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3標準要求(顆粒物無組織排放限值:0.5mg/m3)。

          2、噪聲監測結果:在核實監測點位、控制來往運輸車輛后,對廠界噪聲進行了復測。復測結果見下表。復測結果表明,各廠界晝、夜間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要求。

          五、公眾查閱本項目環境相關資料的聯系方式和期限

          公眾認為可在本公示發布日起5日內與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評價機構聯系。

          (1)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安徽基鼎管樁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13856057799

          聯系人:劉總

          (2)承擔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編寫工作的評價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名稱:合肥市斯康環境科技咨詢有限公司

          資質等級:國家乙級

          聯系方式:電話:0551-65614551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為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對建設項目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特此進行公示。征求公眾意見主要事項如下:

          1、對于項目的了解程度;

          2、對于項目建設的態度,如果反對,請說明反對理由;

          3、對項目建設產生的環境影響的認識;

          4、對項目環境保護措施的意見、建議和具體要求;

          5、其他一些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建議和要求。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通過發送信函、傳真、電話聯系等方式,發表對項目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請公眾在參與公眾參與調查過程中提供準確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職業、文化程度、家庭或單位住址及聯系電話,以便根據需要反饋信息。

           

           

          ???????????????????????????????????????????????安徽基鼎管樁有限公司

          合肥市斯康環境科技咨詢有限公司

          ??????????????????????????????????????????????????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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